关于发布2017级本科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2017-09-13浏览:716

各部门、单位: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7级本科第一学期9月25日正式上课,至2018年1月28日结束,现发布《2017级本科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核对

各部门、单位对照新修订的培养方案核对2017级本科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有关要求如下:

1.专业所在学院仔细核对各年级、专业应开课程(必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学时、学分等内容,避免课程遗漏或重复。

2.课程承担单位核对课程学时、学分、开课教研室等相关信息。

3.各部门、单位经认真核对后形成反馈意见,报教务处教务(考务)科(附件2)。

二、教学进度

请各课程开课单位根据任务书制定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进度(附件3),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排课要求;专业所在学院如对选修课程选修有特殊要求,请以书面方式报教务处。教学进度制定应遵循以下基本要点:

1.课程教学进度安排由开课单位制定并提交教务处汇总、整理,统一协调统筹后确定。

2.各专业、年级的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6学时,避免出现学时分配过于集中及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现象;周学时分配不在要求范围内的教学进度安排,将作统一调整,基本原则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之间,必修课程优先;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通识教育课程优先;专业课程,涉及年级及专业多的优先;进度安排超过10个教学周的原则上靠前排,进度安排少于6周的原则上靠后排。

3.对于同时设有理论与实验学时的课程,请将同一内容的理论课与实验课错开一周,即实验课晚于理论课一周(其中教学进度占满17个教学周的课程除外),排课时将不再考虑同一课程同一周内理论课与实验课的前后顺序问题。

三、材料提交

1.教学任务书书面反馈意见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经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考务)科,同时报电子版(太白湖校区0A至高岩,日照校区OA至周军燕)。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学校将尽快统筹协调,安排集中排课。

2.教学进度表、排课要求电子版报送至教务(考务)科:太白湖校区0A至高岩,日照校区OA至周军燕。


附件:1.2017级本科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

    2.2017级本科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反馈意见(模板)

    3.2017级本科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模板

(附件见OA)

教务处  
2017年9月13日